二次报销找谁报销
二次报销应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报销。分析说明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规定,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、诊疗项目、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、抢救的医疗费用,可以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。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,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、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。因此,二次报销(大病医疗报销)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的。提醒:若经过多次沟通,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仍未处理二次报销申请,表明问题比较严重,应及时寻求专业人士的进一步帮助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具体操作:从法律角度,针对二次报销在不同情况下的处理方式,可以简要归纳如下:1. 在医院大病结算窗口报销:住院时使用医保卡或新农合医疗证办理住院登记,出院时携带医疗费用原始凭证、费用清单、就诊证明、病历本、出院小结等材料,前往大病结算窗口直接使用医保卡报销大病费用。2. 在医保经办机构结算部门报销:携带身份证、社保卡(或新农合医疗证)、医疗费用原始凭证、费用清单、就诊证明、病历本、出院小结等材料,前往当地医保经办机构的结算部门申请报销。社保经办机构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,确认其真实性和完整性后,按照规定的报销比例和范围进行报销结算,报销金额将直接汇入参保人员提供的银行账户中。在实际操作中,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,了解具体的办理指南和要求,以确保报销流程顺利进行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处理方式:从法律角度来看,处理二次报销问题主要有两种方式:一是通过医院的大病结算窗口进行报销;二是前往医保经办机构的结算部门进行报销。选择建议:如果住院期间,可直接在医院的大病结算窗口使用医保卡办理报销;若已出院或需要进一步咨询,可前往医保经办机构的结算部门,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办理报销手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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