离婚拆迁补偿分配问题
针对您提出的问题,如果房屋是婚前个人财产,但婚后双方共同对房屋进行了装修等添附行为,根据《婚姻法》及其相关司法解释,拆迁补偿中涉及婚后添附的增值部分,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。也就是说,对于因装修等添附行为而增加的房屋价值所对应的拆迁补偿,您和您的配偶有权各获得一半。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对夫妻共同贡献的认可与保护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从法律角度看,离婚时界定房屋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,主要依据《婚姻法》的相关规定。若房屋系双方婚后购买或共同还贷,无论登记在谁名下,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。若房屋为婚前一方购买且登记在其名下,除非双方另有约定,否则通常视为个人财产。但婚后双方对房屋进行的扩建、装修等添附行为所形成的增值部分,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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